房屋產權年限主要包括三種: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綜合用地,產權年限一般是50年;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房屋所屬的產權年限不同,水電費繳納的時候也會有所不同,40年或50年產權住宅的水電費是按照商業用水用電的標準來收取繳納的,70年產權的住宅則是按照一般標準收取,所以對比起來前者的居住生活成本會更高一點。 大部分購房者買的都是70年產權的房子,一旦產權年限到期了,該如何處理呢? 1.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若與社會公共利益無沖突,應予以批準,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低于同類土地出讓金的價格。 2.若土地管理部門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未批準續期申請的,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對土地上附著的房產,根據收回時的參與價值給予補償。 房屋的70年產權到期可以是房屋已經使用了70年,但也可以是因為一些意外事故的發生導致房屋產權到期,比如遇見不可預測的天災而引起的房屋損毀。對于這種情況,房屋已經被損毀,也就沒有了續期的可能性,這時相關單位就會選擇用住房實物救助或貨幣救助兩種方式來對受災人員進行補償。如果受災人員自愿申請并接受住房實物救助或貨幣救助的,原房屋、土地權屬自行終結,也就是說,接受了安置的居民,就等于放棄了原來住房的產權和土地使用權。 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房屋可能會因城市規劃的需要而拆遷,這種情況的處理辦法是根據現今的拆遷補償規定,協調房子住戶,對需拆遷的房屋業主進行拆遷補償,業主在獲得相關補償后將失去原來住房的產權。 |
GMT+8, 2024-10-2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