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反走私“五進”主題宣傳活動的通知》和上級指示精神,做好我市反走私“五進”宣傳工作,義烏市場發展委聯合市公安局、市場監管局、義烏海關、海關緝私分局、煙草局等部門持續開展反走私進校園、進社區、進市場、進村居、進企業主題宣傳活動,營造全民反走私的良好氛圍。 案例1:甜蜜的陷阱 小明有一個許久未見的“好朋友”童童一直在國外念書,近期準備回國,想提前寄些糖果之類的東西回國,讓小明幫忙簽收。小明是個十分講義氣的人,這點“小忙”當然要幫,于是立即將自己的地址、電話等個人信息告訴了童童。在小明正準備幫童童簽收包裹時,被緝私民警當場抓獲。 這些巧克力餅干、糖果等物品從國外“不遠萬里”寄遞進境,包裝十分鮮艷誘人,乍看之下與普通食品并無明顯區別。然而經鑒定顯示,這些餅干、糖果等物品均含有大麻成分,實為毒品。 案例2:消費積分圈套 李姐在海南從事導游工作,每次她都會把游客拉到免稅店逛一趟,她以“消費有積分”“積分有抵現”為噱頭,誘導很多游客為其代購,并承諾立即返還現金。很多游客由于不太了解政策,乍一聽感覺很劃算的樣子,就答應了李姐的“邀請”。就在游客們集體結賬后等待李姐返現時,她被緝私民警當場抓獲。 案例3:走私不是致富路 小李經常出國,每次回國“閨蜜”都讓她幫忙帶大批化妝品、奢侈品牌包,看到“閨蜜”在朋友圈售賣這些化妝品、奢侈品賺不少錢,小李覺得這是個“生財之道”。于是,她每次回國都會偷偷從國外購買大量化妝品、奢侈品牌包、手表等物品,之后再通過朋友圈售賣,銷售牟利。 正當小李以為自己走上一條“致富之路”時,在一次入境時被某海關當場查獲。非法“致富之路”終究是一條違法犯罪之路。 除以上物品外,還有什么不能攜帶? 詳情可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出境物品表》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什么是走私? 走私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納稅款、逃避國家有關進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的行為。 為什么要打擊走私? •走私是逃避海關監管的行為,會損害國家主權和形象,甚至危及國家安全。 •走私會造成國家稅收的大量流失,嚴重危害國家財政,對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造成巨大危害。 •走私的泛濫會使民族產業、行業飽受“外來水貨”的沖擊。 •走私商品依靠價格優勢占領市場份額,會嚴重危害市場經濟秩序,形成惡性競爭。 •走私犯罪往往和其他經濟犯罪交織在一起,腐蝕人民思想、毒化社會風氣及誘發其他違法犯罪。 走私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相關案例 某日,海關關員在對一入境航班實施監管時,發現一位旅客的行李箱在通過海關機器檢查時圖像異常,存在藏匿違禁品嫌疑。 隨后海關關員對其行李箱實施開箱查驗。經查,在其行李箱中有一個已開封奶粉罐,將奶粉倒出后,內藏有象牙手鏈、手鐲、梳子等國家禁止進境的瀕危動物制品。事實面前,該名旅客如實交代了其以藏匿方式逃避海關監管,攜帶國家禁止進境物品進境的違法事實。 “中國反走私”提醒: •2018年1月1日起,我國全面停止商業性象牙加工銷售活動,中國境內所有的象牙及其制品交易屬于違法行為。 •走私任何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都屬于違法行為。 •請勿攜帶、郵寄珍貴動物及其制品進出境。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是指違反海關法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逃避海關監管,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10萬元以上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行為。 相關案例 一對青年夫妻在香港旅游后準備返回深圳時,在口岸遇到了一名陌生男子,陌生男子請他們幫從香港帶幾瓶紅酒至深圳交給接貨人,并支付他們一定報酬。夫妻倆覺得有利可圖,于是將紅酒放在嬰兒車床墊下準備偷偷攜帶入境,被海關人員當場查獲。直到這時,夫妻倆才知道被“水客”走私團伙利用了。該“水客”走私團伙多次利用過境旅客非法攜帶貨物進出境,偷逃稅款數額巨大,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得知真相后,夫妻倆非常后悔,因一時財迷心竅,竟成為走私團伙的幫兇。 “中國反走私”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郵寄進出境的物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并接受海關監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 自用,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饋贈親友而非為出售或者出租。 合理數量,指海關根據旅客或者收件人情況、旅行目的和居留時間所確定的正常數量。 關于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你需要知道的相關知識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關于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明確有關事項如下: •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 •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 •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
GMT+8, 2024-11-7 21:04